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市城设委实施
三、乡建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关于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 、编制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建筑节能建筑编制工作,
绿色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绿色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绿色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绿色邮 编 :400014
绿色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绿色2016年6月29日
绿色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重庆知目标任务均值 。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经开区 、二 、高新区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其中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基本原则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万盛经开区 、
